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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世纪大学 | 入境马来西亚!有些东西千万不能带!

随着边境开放,需要入境马来的同学们需要注意了,有些东西千万不要带,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会犯下大错。一直以来,因携带不合法的物件而受罚的新闻屡见不鲜。所以,赶紧和专注14年的大马留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马来入境需要注意什么吧!


-01 马来西亚禁带药品-



  一些在国内看似普通的常备药,其实很多都不能带出国。

  轻则被没收罚款,重则5年内禁止入境或遣返回国,甚至判刑入狱

  含吗啡类药物

  含有吗啡类的中成药主要有肠胃宁、咳喘宁、咳速停、小儿止泻灵等,因吗啡类药物可能成瘾,所以被列为违禁药品。

  之前来自浙江的吴先生帮朋友带16瓶复方甘草片去马来西亚,被海关盘问十多个小时,最后与同行的12岁女儿一起被遣返回国,五年内禁止进入马来西亚。

  原来复方甘草片里含有阿片粉(主要成分是吗啡),可以提取出来制成毒品,属于国际上的管控药品,严禁非法持有运输销售。



-02 马来西亚禁带药品-


  含麻黄碱类药物

  麻黄碱又称“血管收缩剂”,能够缓解鼻腔黏膜充血,缓解感冒症状。是感冒药、止咳类、退烧类药物的常见成分。

  但同时,它是制作冰毒的重要原料。因此带着这些药品出国要尤其注意,不要过量!

  比如柴连口服液、鼻炎片、大活络丸、复方川贝止咳糖浆、急支糖浆、追风膏。感冒药中的白加黑、康泰克、泰诺等。

  含士的宁类药物

  士的宁是由中药马钱子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

  这类药物对大脑皮质及听、视、延髓呼吸中枢有一定兴奋作用,常见于缓解疼痛类药物。

  比如跌打万花油、风湿关节炎片、骨刺胶囊、关节炎膏等。

  含多潘立酮类药物

  吗丁啉是典型的含有多潘立酮类药物,它虽是最常见的家中必备药物,能缓解消化不良带来的不适,但长期服用很容易引起心律失常,心脏骤停等情况。

  任何有动物成分的中药

  比如虎骨酒、熊胆粉、燕窝、鹿茸、蛇胆、牛黄解毒丸都属于违禁品。



-03 马来西亚其他禁带物品-



  (1)非法复制的各国钞票和硬币。

  (2)含有不雅或色情成分的印刷品、绘画、照片、书籍、卡片、平面印刷品、凋刻、电影、录像带、镭射影碟、彩色幻灯片、电脑光碟和任何其他传播媒介的产品。

  (3)有损国家利益和威胁国家安全的设备。

  (4)所有食人鲳(Piranha fish)的鱼种。

  (5)海龟蛋。

  (6)来自菲律宾和印尼的可可豆、红毛丹、葡萄桑和南南果。

  (7)每升含超过3.46毫克铅或铜的烈酒。

  (8)短剑和弹簧刀。

  (9)可接收到无线电讯号介于108MHz至174MH之间的任何无线电接收器。

  (10)砷酸钠。

  (11)复制或印有任何可兰经经文的布料。

  (12)任何类似注射器的物品、钢笔、铅笔等。

  (13)有毒的化学物品。

  (14)含放射性物质的避雷器。

  (15)有关于以色列的物品。

  马来西亚将以色列列入黑名单,所有关于以色列的读物,国旗,印有以色列国旗以及代表以色列六芒星图案的装饰物等均不得进入马来西亚,护照上面有以色列签证也无法进入马来西亚。


-04 可入境物品-


  需进口执照或许可证才可入境物品

  (1)带壳鸡蛋。

  (2)动物和家禽的肉、骨头、兽皮、毛髮、蹄、角、内脏或任何部分。

  (3)活的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猿、猴、狐猴、婴猴、树熊猴和其他。

  (4)炸药和烟花。

  (5)仿真武器、玩具枪/手枪。

  (6)仿真手榴弹。

  (7)非旅客个人用途的武器和弹药。

  (8)用作防卫用途的防弹背心、钢盔和衣服等物品。

  (9)土壤和害虫,包括活虫、老鼠、蜗牛、任何危害本地植物生态的有机体。

  (10)安全帽(除了让摩托骑士和摩托后座乘客戴的安全帽)。

  (11)影像机器,但不包括供电视接收器使用的手表游戏和影像游戏。

  (12)车类。

  (13)Batik蜡染纱笼。

  (14)米或稻米,包括任何米制品。

  (15)可连接公共电信网络的设备。

  (16)用于3000GHz频率以下的无线电设备。

  (17)糖精及盐。

  (18)户外使用的抛物面天线。

  (19)有害于植物的害虫与微生物。

  (20)活鱼。

  (21)动物油和脂肪。

  (22)居家用品和农药。

  (23)用电流量达到50伏、120伏电流或以上的国产电子产品。

  (24)有毒及危险废料。

  (25)酿酒设备。

  (26)医药产品。

  可限量携带的物品

  (1)酒 – 不超过1公升。

  (2)香烟 – 不超过200支。

  (3)新服饰 – 不超过3件。

  (4)新鞋子 – 不超过1双。

  (5)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器 – 1个。

  (6)食品 – 不超过75令吉。

  (7)除上述物品外,总额不超过RM400(包括纪念品和礼物)的物品;若来自大马国内免税区如刁曼岛、纳闽及兰卡威,物品价值不超过RM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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